近日,哈尔滨市物价系统集中对执行降价药品情况进行检查。检查发现,个别医疗单位和药店存在降价药品未公示,降价不及时现象,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的2家进行处罚,收缴罚款2550元。
据了解,此次检查由哈市物价局深入到市第一医院、宝丰药店、锦辉大药房等13家医疗单位和药品零售企业进行调查检查,同时为了扩大检查的覆盖面,八区十一县(市)物价局也同步迅速行动,对辖区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及医疗单位执行降价情况进行全面检查。
检查发现,一些个别药品零售企业价格标签放置不够醒目,不方便顾客对药品价格进行了解。如道里区锦辉大药房、道外区百年医药连锁药店都存在此问题。仪兴医院等个别医疗单位降价药品未公示或公示品种不全,或未公示降价药品名称、数量及规格。
(责任编辑:小美)